苇管予何爱,轻圆称白毫。
固知今独妙,旧数浙西曹。
晁说之(一○五九~一一二九),字以道,一字伯以,济州鉅野(今山东巨野)人(《宋史·晁补之传》)。因慕司马光爲人,自号景迂生。神宗元丰五年(一○八二)进士。哲宗元祐初,官兖州司法参军,绍圣时爲宿州教授,元符中知磁州武安县。徽宗崇宁二年(一一○三),知定州无极县。后入党籍。大观、政和间临明州造船场,起通判鄜州。宣和时知成州,未几致仕。钦宗即位,以着作郎召,除秘书少监、中书舍人,復以议论不合,落职。高宗立,召爲侍读,后提举杭州洞霄宫。建炎三年卒,年七十一。有《嵩山文集》(又名《景迂生集》)二十卷。事见《嵩山文集》附录其孙子健所作文集后记,《晁氏世谱节录》,及集中有关诗文。 晁说之诗,以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旧钞本《嵩山文集》(集中“祯”字皆缺,注“今上御名”,当沿宋本之旧)爲底本。校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等。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赠笔处士曹忠》是宋代晁说之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曹忠这位文人的赞赏和敬意。
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苇管予何爱,
轻圆称白毫。
固知今独妙,
旧数浙西曹。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以赠诗的形式,向曹忠表达了作者对他才华出众的赞赏之情。首句“苇管予何爱”,表达了作者对曹忠所使用的苇管笔的喜爱之情。苇管笔是一种用苇子制成的书写工具,它的轻盈和圆润的笔触使得书写更加流畅。接着的“轻圆称白毫”,描述了曹忠所用的白毫笔尖的特点,白毫是指用白色的兽毛制成的笔尖,它的柔软和细腻使得书写更加精细。
接下来的两句“固知今独妙,旧数浙西曹”,表达了作者对曹忠才华出众的认可。其中,“固知今独妙”表示作者深知曹忠的才华在当时是独一无二的,独具匠心。而“旧数浙西曹”则指的是曹忠在浙西地区的名声已经传扬开来,他的才华已经被人们所熟知。
整首诗词通过对曹忠所使用的苇管笔和白毫笔尖的赞美,以及对他才华的认可,展现了作者对曹忠的敬佩之情。同时,也反映了宋代文人对于书写工具的重视和对才华出众的同行的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