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红石首仍无骨,雪白河豚不药人。
寄语天公与河伯,何妨乞与水精鳞。
苏轼(一○三七~一一○一),字子瞻,一字和仲,自号东坡居士,眉山(今属四川)人。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进士。六年,试制科,授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厅事。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除判登闻鼓院,寻试馆职,除直史馆。三年,父洵卒,护丧归蜀。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服除,除判官告院兼判尚书祠部,权开封府推官。四年,通判杭州。歷知密州、徐州。元丰二年(一○七九),移知湖州,乌臺诗案狱起,贬黄州团练副使。四年,移汝州团练副使。八年春,得请常州居住,十月知登州。寻召除起居舍人。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迁中书舍人,改翰林学士。四年,知杭州。六年,除翰林学士承旨,寻知颍州。歷知扬州、定州。绍圣元年(一○九四),贬惠州。四年,再贬儋州。徽宗即位,赦还,提举玉局观。建中靖国元年,卒于常州,年六十六(按:轼生于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时已入公元一○三七年)。孝宗时謚文忠。有《东坡集》四十卷、《后集》二十卷、《和陶诗》四卷等。《宋史》卷三三八有传。 苏轼诗,卷一至卷四六,以清道光刊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爲底本,卷四七、四八,以清干隆刊冯应榴《苏文忠诗合注》爲底本。校以宋刊半叶十行本《东坡集》《东坡后集》(残,简称集甲)、宋刊半叶十二行本《东坡集》《东坡后集》(残,简称集乙,集甲、集乙合称集本)、宋眉山刊《苏文忠公文集》(残,简称集丙)、宋黄州刊《东坡先生后集》(残,简称集丁),宋刊《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简称集戊)、宋刊《集注东坡先生诗前集》(残,简称集注)、宋嘉泰刊施元之、顾禧《注东坡先生诗》(残,简称施甲)、宋景定补刊施、顾《注东坡先生诗》(残,简称施乙,施甲、施乙合称施本)、宋黄善夫家塾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简称类甲)、宋泉州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残,简称类乙)、元务本书堂刊《增刊校正王状元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简称类丙,类甲、类乙、类丙,合称类本)、明成化刊《东坡七集》(简称七集)、明万历刊《重编东坡先生外集》(简称外集)、清查慎行《补注东坡编年诗》(简称查注)、清冯应榴《苏文忠诗合注》(简称合注)。参校资料一爲金石碑帖和着录金石诗文的专着的有关部分;一爲清人、近人的苏诗校勘批语,其中有何焯所校清康熙刊《施注苏诗》(简称何校),卢文弨、纪昀所校清干隆刊查注(分别简称卢校、纪校),章钰所校缪荃孙覆明成化《东坡七集》(简称章校)。卷四八所收诗篇除《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外,还分别採自《春渚纪闻》、《侯鲭录》等书,亦据所采各书及有关资料进行校勘。新辑集外诗,编爲第四九卷。起仁宗嘉祐四年己亥十月,公按:谓苏轼还朝,侍宫师按:谓苏洵自眉山发嘉陵,下夔、巫,十二月至荆州作。
《戏作鮰鱼一绝》是苏轼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粉红石首仍无骨,
雪白河豚不药人。
寄语天公与河伯,
何妨乞与水精鳞。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一种奇特的鱼类,即鮰鱼(音译为"hú yú")。诗人用幽默的方式描述了这种鱼的特点,并寄托了自己的愿望。
赏析:
这首诗是苏轼以戏谑的口吻创作的。诗中描述的鮰鱼是一种想象中的奇特鱼类,它的头部是由粉红色的石头构成,却没有真正的骨骼;它的身体是雪白色的河豚,却没有具有药用价值的部分。这种鱼具有离奇的形态,不符合常理,表现出诗人的幽默和想象力。
在最后两句中,诗人向天公和河伯寄语,表达了自己的愿望。天公是指掌管天气的神灵,河伯是指掌管河流的神灵。诗人希望能够获得这种水中精灵的鳞片,暗示他希望拥有这种离奇的鱼类,以增添生活的趣味和神秘感。
整首诗以戏谑的语气写就,通过对鮰鱼的夸张描绘,展现了苏轼对奇异事物的兴趣和幽默风趣的一面。这首诗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苏轼对于生活的乐观态度和对想象力的追求,同时也展示了他对自然界的独特观察和感悟。
强来便住无禁老,暗去难留不奈春。
十里西畴马送曛,晚风依约度溪云。悬知今夜桃花雨,一洗焦枯慰使君。
皇树擅芳传楚颂,厥包锡贡纪荆扬。逾淮易质从为枳,书尾重题未降霜。四老何须隐商岭,千奴谁为种龙阳。遥怜陆绩怀嘉实,归奉慈颜满袖香。
建炎恢圣统,太上极尊名。夏祀参天永,尧勋冠古荣。艰难成普业,付托本皇明。俯阅人间世,飚游跨九清。
归来陶隐居,拄颊西山云。
箧书如叶半飘零,尚自浮家客帝京。每遇事添新感慨,怕逢人说旧升平。山如有约青常在,发幸相饶白未生。便作阴谋犹是晚,栽松何日得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