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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赠户部李巡官》

好去民曹李判官,少贪公事且谋欢。
男儿未死争能料,莫作忠州刺史看。

作者介绍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復乞外,歷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僕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作品评述

戏赠户部李巡官

好去民曹李判官,
少贪公事且谋欢。
男儿未死争能料,
莫作忠州刺史看。

诗意:这首诗是白居易戏谑李巡官的作品。白居易在诗中称赞李巡官不但善于处理民事案件,还喜欢追求快乐。他表达了对李巡官的赞赏和忠告,希望他能够珍惜人生,不要过于追求权力和地位。

赏析:这首诗表现了唐代士人对忠诚于政事的官员的质疑和讽刺。白居易赞扬了李巡官在处理民事方面的能力,但也提醒他不要执迷于忠州的刺史之位。他认为真正的男儿应该珍惜生活中的欢乐和快乐,而不是只关注权力和地位。整首诗以轻松幽默的方式表达了作者的观点,同时显示了唐代社会对官员行为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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