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局仙翁公案,梅亭老子偈言。
莫向空中捉影,要须达处穷源。
李曾伯,字长孺,号可斋,祖籍覃怀(今河南沁阳),侨居嘉兴(今属浙江)。理宗绍定三年(一二三○),知襄阳县。嘉熙元年(一二三七),爲沿江制置司参议官(《宋史》卷四二《理宗纪》)。三年,迁江东转运判官、淮西总领(《景定建康志》卷二六)。淳祐二年(一二四二),爲两淮制置使兼知扬州。九年,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转运使。移京湖制置使兼知江陵府。宝祐二年(一二五四),改夔路策应大使、四川宣抚使。以事奉祠。起爲湖南安抚大使兼知潭州。六年,再知静江府。復以事罢。景定五年(一二六四),起知庆元府兼沿海制置使。曾伯以文臣主军,长于边事,爲贾似道所嫉,于度宗咸淳元年(一二六五)禠职。寻卒。有《可斋杂稿》三十四卷,《续稿》前八卷、后十二卷。事见本集有关诗文,《宋史》卷四二○有传。 李曾伯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爲底本。校以清康熙影宋抄本(简称影宋本,藏南京图书馆)。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题冯司法水月书堂》是宋代诗人李曾伯的作品。这首诗词表达了关于玉局仙翁公案和梅亭老子偈言的思考。诗意深远,引人深思。
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清澈的水面倒映着明月,
书堂里题写着冯司法的名字。
玉局仙翁的事迹,
梅亭老子的教导。
不要试图捕捉空中的影子,
要去追求真正的根源。
诗中的“冯司法水月书堂”描绘了一个安静而清幽的场景,水面倒映着明月,书堂里题写着冯司法的名字。这里的冯司法可能是一位具有法律才能的人物,他的名字被写在书堂中,显示了他的学问和才华。
诗中提到了“玉局仙翁公案”,这可能是指一段传奇故事或历史事件,具体内容未提及。这个公案可能与仙翁和玉局有关,给人一种神秘而令人向往的感觉。
另外,诗中也提到了“梅亭老子偈言”,这可能是指老子在梅亭上的讲道或教导。老子是道家思想的创始人之一,他的教导代表着深远的思想和智慧。
诗人在最后两句中表达了深邃的哲理。他告诫人们不要试图捕捉空中的影子,而应该去追求真正的根源。这里的“捉影”可以理解为追求虚幻的事物,而“达处穷源”则是要求人们去追寻事物的真正本质和根源。
整首诗词意境清新,言简意赅,通过对玉局仙翁公案和梅亭老子偈言的提及,诗人引发读者对于人生、智慧和真理的思考。他提醒人们不要追逐虚妄和表面的东西,而要深入思考和追寻事物的本质,以求得真正的智慧和领悟。
荒舟可隘守,难供渺茫泛。忽罹风水高,愁睹帆脚蘸。凉薄有身纪,平白虑此隐。闻说所侨地,昼夜演空梵。
胡尘未动朔云浮,行在多欢见小侯。愿保三冬资我乐,更无一事使人愁。
看翻后夜月囘照,梦忆前生地不同。
了得宗门事,何忧常住贫。听师林下话,是我眼中人。星渚三秋月,庐山万古春。昭陵御书在,岁久莫生尘。
宫城团回凛严光,白天碎碎堕琼芳。挝钟高饮千日酒,却天凝寒作君寿。御沟泉合如环素,火井温水在何处。
一枝青竹榜,泛泛绿萍里。不见钓鱼人,渐入秋塘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