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红藤杖,西江白首人。
时时携步月,处处把寻春。
劲健孤茎直,疏圆六节匀。
火山生处远,泸水洗来新。
粗细才盈手,高低仅过身。
天边望乡客,何日拄归秦。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復乞外,歷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僕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红藤杖长在南诏,白发苍苍的人走在西江边。他时常携带这根杖子在月光下散步,到处寻找春天的痕迹。这根杖子茎干坚硬直立,有六个环节间隔整齐。在火山生长的地方远离,却被泸水冲刷出来变得崭新。杖子的粗细正好适合手的握持,高低也刚好合身。望着天边的故乡,乡愁难耐,不知何时能够拄着这根杖子回到秦地。
诗词的中文译文是:红藤杖生在南诏,白发的人在西江边。经常携带着杖子漫步在夜晚的月光下,到处寻找春天的痕迹。杖子的茎干坚硬直立,有六个环节间隔整齐。在火山生长的地方遥远,在泸水中洗刷后显得崭新。杖子的粗细适合手的握持,高低刚好合适。望着天边的故乡,思念之情难以抑制,不知何日能够拄着这根杖子回到秦地。
这首诗意味深长,通过描写红藤杖和白发苍苍的人的形象,表达了远离故乡的思乡之情。红藤杖象征着南方的异域风情,红藤的红色代表着热情和热血。而白发苍苍的人在西江边悠闲地散步,寻找着春天的痕迹,也代表着他对故乡的思念和无尽的乡愁。他手握着红藤杖,正是他攀登归乡的支撑和动力。整首诗情感真挚,充满了对故乡的向往和归乡的渴望。
诗人用简练的文字和形象的描写,将诗情与景象融为一体,使读者造成了一种浓烈的画面感。杖子的形象被赋予了生命,成为了人们对归乡的渴望和对故乡的眷恋的象征。整首诗笔调平缓,节奏明快,通过描写红藤杖和白发苍苍的人,表达了诗人对故乡乡愁的情感。
这首诗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和希望归乡的渴望,理念深刻,情感真挚,给人以思考和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