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大全

《衡嶽寺僧刺血法華經贊》

佛手真法身,晃耀紫金色。
散滿十方界,聚为七袠书。
七袠徧河沙,震誦説妙法。
非聚亦非散,是則法眼觀。

作者介绍

范成大(一一二六~一一九三),字至能,号石湖居士,吴(今江苏苏州)人。高宗绍兴二十四年(一一五四)进士,除徽州司户参军。三十二年,入监太平惠民和剂局。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爲编类高宗圣政所兼勅令所检讨官。干道元年(一一六五),累迁着作佐郎。二年,除吏部员外郎,爲言者论罢。三年,起知处州。五年,除礼部员外郎兼崇政殿说书,兼国史院编修官。六年,以起居郎假资政殿大学士使金。使归,迁中书舍人,同修国史及实录院同修撰。七年,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除四川安抚制置使。四年召对,权礼部尚书。五年,拜参知政事,寻罢。七年,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八年,知建康府(《景定建康志》卷一四))。十年,以疾奉祠。十五年,起知福州,未赴。光宗绍熙三年(一一九二)加资政殿大学士知太平州。四年卒,年六十八。有《石湖大全集》一百三十六卷(《宋史·艺文志》),已佚。今传《石湖居士诗集》三十四卷,及《吴郡志》、《揽辔录》、《骖鸾录》、《桂海虞衡志》、《吴船录》等。事见《周文忠公集》卷六一《范公成大神道碑》,《宋史》卷三八六有传。 范成大诗,以《四部丛刊》影印清康熙顾氏爱汝堂刊本爲底本。校以明弘治金兰馆铜活字本(简称明本)、康熙黄昌衢藜照楼刻《范石湖诗集》二十卷(简称黄本),并酌采清沈钦韩《范石湖诗集注》(简称沈注)。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作品评述

《衡嶽寺僧刺血法華經贊》是范成大所作,出自宋代。以下是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佛手真法身,晃耀紫金色。
散满十方界,聚为七袠书。
七袠遍河沙,震诵说妙法。
非聚亦非散,是则法眼观。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法华经的崇高与神奇。佛手被视为真正的法身,散发出紫金色的光芒,照亮了整个十方世界。佛经被分为七卷书,这七卷书遍布河沙,僧侣们振奋精神地诵读和解说着这妙法。这种法华经既不是聚集也不是散落,而是通过这种方式使得法眼得以观照。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精练的语言和形象的描绘,表达了对佛法的称颂和赞美。其中的"佛手真法身,晃耀紫金色"形象地描绘了佛法的崇高和神秘,紫金色的光芒使人感受到其无比的庄严和力量。"散满十方界,聚为七袠书"描述了法华经的广泛传播和内容的丰富,七袠书遍布河沙,显示了佛法的无边无际。"震诵说妙法"表达了僧侣们对佛法的虔诚和热情,他们用心诵读和解说佛经中的妙法。最后一句"非聚亦非散,是则法眼观"表达了佛法的特殊性,它既不是聚集在一处,也不是散落在各处,而是通过佛法的实践,使人的法眼得以观照,领悟佛法的智慧。

整首诗词以简洁有力的语言展现了佛法的庄严与神奇,既表达了对佛法的敬仰和赞美,也启发人们对佛法的思考和领悟。范成大通过这首诗词传递了佛教的精神和价值观,展现了他对佛法的深入理解和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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