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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 竹坞》

空陂放修竹,肃肃复冥冥。
莫除坞外笋,従使入园生。

作者介绍

苏辙(一○三九~一一一二),字子由,一字同叔,晚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与父洵、兄轼同以文学知名。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进士。六年,又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因乞侍父未仕。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爲大名府留守推官。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召爲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议事每与王安石不合,出爲河南推官,歷陈州教授、齐州掌书记、签书应天府判官。元丰二年(一○七九),兄轼被罪,辙亦坐贬监筠州盐酒税。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入爲右司谏,寻迁起居郎、中书舍人,累迁尚书右丞。七年,擢大中大夫守门下侍郎。八年,哲宗亲政,起用新党。绍圣元年(一○九四),以元祐党人落职,出知汝州、袁州,又降授朝议大夫、分司南京,筠州居住。四年,责授化州别驾,雷州安置。元符元年(一○九八),迁循州。徽宗即位,北徙永州、岳州,復大中大夫,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定居颍昌府。崇宁中重开党禁,罢祠。大观二年(一一○八),復朝议大夫,迁中大夫。政和二年(一一一二),转大中大夫致仕,同年十月卒,年七十四。孝宗淳熙中,追謚文定。有《诗传》、《春秋传》、《栾城集》等,并行于世。《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一、《宋史》卷三三九有传。 苏辙诗,以明万历间清梦轩刊《栾城集》(其中《栾城集》五十卷,《栾城后集》二十四卷,《栾城第三集》十卷,《栾城应诏集》十二卷)爲底本。参校宋刻残本《苏文定公文集》(简称宋大字本)、宋递修本《苏文定公文集》(简称宋文集本)、明嘉靖蜀藩朱让栩刻本(简称明蜀本)、《四部丛刊》明活字本(简称明活字本)、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清道光眉州刻《三苏全集》本(简称三苏本)。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作品评述

《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 竹坞》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诗词中的中文译文:
空旷的池塘中栽满竹子,
庄严而又神秘。
不要除去园外的竹笋,
任凭它们生长进入园中。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一个庭园中竹坞的景象。竹子被种植在宽阔的池塘旁边,形成了一片空旷的景观。这些竹子庄严而神秘,给人一种肃穆而深沉的感觉。诗人告诫不要清除园外的竹笋,而是让它们自由地生长并进入园中,增添自然的氛围。

赏析:
这首诗通过描写竹坞的景象,展示了自然与人工的和谐。空旷的池塘中种满了竹子,形成了一种宁静而肃穆的氛围。竹子作为中国文化中的象征物之一,常被赋予高洁、坚韧、谦逊的品质。诗人苏辙通过这首诗表达了对竹子的赞美和对自然的敬畏之情。

诗中的"空旷的池塘"和"庄严而神秘"的描写,使读者感受到竹坞的宁静与肃穆。诗人强调不要清除园外的竹笋,表达了对自然生长和自由发展的尊重态度。这种态度与中国古代园林中的理念相契合,即追求自然、宜人和谐的景观。

整首诗字句简练,形象生动,通过对竹坞景观的描绘,传达了一种平和宁静的心境。诗人苏辙以简洁而富有意境的语言,表达了对自然的敬畏和对生命力的赞美,引导读者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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