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

竹木·种竹

  《齐民要术》:宜高平之地,近山阜尤是所宜,下田得水即死。黄白软土为良。正月、二月中,剧取西南引根并茎,芟去叶,于园内东北角种之。令坑深二尺许,覆土厚五寸。竹性爱向西南引,故于园东北角种之,数岁之后,自当满园。谚云:“东家种竹,西家治地。”为滋蔓而来生也。其居东北角者,老竹,种不生,生亦不能滋茂;故须取其西南引少根也。稻麦糠粪之。二糠各自堪粪,不令和杂。不用水浇。浇则淹死。勿令六畜入园。三月食淡竹笋;四月、五月,食苦竹笋。

  其欲作器者,经年乃堪杀。未经年者,软,未成也。

  《四时类要》:移竹,五月十三日及辰日,可以移之。种竹,去梢叶,作稀泥于坑中,下竹栽,以土覆之;杵筑定,勿令脚踏。土厚五寸。竹忌手把,及洗手面脂水浇著,即枯死。

  《博闻录》:《月庵种竹法》深阔掘沟;以干马粪和细泥,填高一尺。无马粪,砻糠亦得。夏月稀,冬月稠。然后种竹。须三四茎作一丛;亦须土松浅种,不可增土于株上,泥若用打实,则不生笋。

  梦溪云:种竹,但林外取向阳者,向北而栽。盖根无不向南,必用雨下;遇“火日”及有西风则不可。花木亦然。谚云:“栽竹无时,雨下便移。多留宿土,记取南枝”

  《志林》云:竹有雌雄,雌者多笋,故种竹常择雌者,物不逃于阴阳,可不信哉?凡欲识雌雄,当自根上第一枝观之,有双枝者,乃为雌竹,独枝者为雄竹。

  竹有花,辄槁死,花结实如稗,谓之“竹米”。一竿如此,久之则举林皆然。其治之法,于初米时,择一竿稍大者,截去近根三尺许,通其节,以粪实之,则止。

  《琐碎录》云:引笋法:隔篱埋狸或猫于墙下,明年笋自迸出。

  竹,以三伏内及腊月中斫者不蛀。一云用“血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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