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城南君在西,柴门草长与人齐。
不妨共踏溪津路,日日云山入杖藜。
韩元吉(一一一八~?),字无咎,号南涧翁,祖籍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南渡后居信州上饶(今属江西),维玄孙,淲父。早年尝师事尹焞,初与从兄元龙试词科不利,后举进士,爲南剑州主簿。高宗绍兴二十八年(一一五八),知建安县。孝宗干道元年(一一六五),爲江南东路转运判官(《景定建康志》卷二六)。后出入中外,两知婺州,一知建宁府等,入朝爲中书舍人、大理少卿、龙图阁学士、吏部侍郎等,中间曾出使金国。官至吏部尚书、颍川郡公。晚年退居信州,淳熙十三年(一一八六)尚存世。有《南涧甲乙稿》七十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九),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爲二十二卷。事见本集有关诗文。 韩元吉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南涧甲乙稿》爲底本,校以武英殿聚珍本(简称聚珍本)等。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诗词:《访吴元鼎如村五首》
朝代:宋代
作者:韩元吉
我住城南君在西,
柴门草长与人齐。
不妨共踏溪津路,
日日云山入杖藜。
中文译文:
我住在城南,君主住在城西,
柴门前的草长得和人一样高。
不妨一起走过溪边的路,
每天都能看到云山,手拄着杖和扶藜。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是韩元吉写给吴元鼎的五首访问之作。韩元吉是北宋时期的文人,他在此诗中描绘了自己居住在城南,而吴元鼎则居住在城西的情景。
首句"我住城南君在西"表达了诗人和吴元鼎相隔城市的距离,暗示了他们之间的疏离感。接着描述了柴门前的草长得和人一样高,暗示着居住地的荒凉和草木葱茏,也可以理解为诗人对吴元鼎的思念之情。
接下来的两句"不妨共踏溪津路,日日云山入杖藜"则传递了诗人与吴元鼎相会的愿望。"共踏溪津路"表示诗人希望与吴元鼎一同走过溪水旁的小路,共同分享美好的时光。"日日云山入杖藜"则表达了诗人日复一日地仰望云山,手拄着杖,扶着藜杖,意味着他一直在等待和思念吴元鼎。
整首诗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对吴元鼎的思念之情和对相聚的渴望。通过描绘城南和城西的距离以及柴门前的景象,诗人将自己的情感与自然景物相融合,增加了诗词的意境和情感深度。
辩以饰诈,言以致文。苟弗执礼,宜奠释纷。朽木粪墙,置不足言。言语之科,粗然有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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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情乐闲放,寄迹山水中。朝霞铺座右,虚白贮清风。潜窦激飞泉,石路跻且崇。步武有胜概,不与俗情同。
强健如翁举世稀,夜深容我叩门扉。大儿叱犊戴星出,稚子捕鱼乘月归。骨肉团栾无远别,比邻假贷不相违。人间可羡惟农亩,又见秋灯照捣衣。
坤元博厚,对越天明。展事方泽,禀惟顾歆。嘉玉量币,祗牙纯精。锡我繁祉,燕及函生。